疾管慢字第1120300849A號
檢送修正之「猴痘防治工作手冊」及「猴痘口服抗病毒藥物TPOXX®(tecovirimat)使用方案」各1份(如附件1、2),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知悉及辦理,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函
受文者:中華民國大腸直腸外科醫學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疾管慢字第1120300849A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之「猴痘防治工作手冊」及「猴痘口服抗病毒藥物TPOXX®(tecovirimat) 使用方案」各1份
主旨:檢送修正之「猴痘防治工作手冊」及「猴痘口服抗病毒藥物TPOXX®(tecovirimat)使用方案」各1份(如附件1、2),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知悉及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避免Mpox 個案發生重症或死亡等併發症,旨揭藥物使用之對象,除原猴痘重症患者(包括:出血性疾病、融合型皮膚病灶、敗血症、腦炎等)外,若個案有眼部或眼眶部位之病灶,或經臨床醫師評估個案發生病灶部位,可能導致嚴重後遺症等情形,均符合使用Mpox抗病毒藥物之申請適應症。
二、另,如Mpox 個案同時合併感染HIV且其CD4 值<200 cells/mm3,亦屬嚴重免疫不全者,容易導致重症,爰請於診治Mpox個案時,確認Mpox個案是否感染HIV及其CD4數值,並協助前揭CD4 值<200 cells/mm3之對象申請使用抗病毒藥物。
三、旨揭修正之工作手冊及抗病毒藥物使用方案等相關資訊已公布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猴痘(Mpox)專區/重要指引與教材項下,歡迎下載運用。
相關資料,請見附件檔案。
張貼日期:
2023/10/17
最新編輯:
2023/10/17